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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市级】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《石家庄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工作推进方案(2023—2025年) 》的通知

来源:石家庄市人民政府2024-01-12 11:40:18

石家庄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工作推进方案(2023—2025年)

 

为贯彻落实财政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 市试点工作部署,引导和推动全市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,深 入探索数字经济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模式,根据《石家庄市中 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实施方案》目标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本推进方案。

一、总体要求

( 一 )指导思想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落 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、加快中小企业数 字化转型系列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、视察石家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,聚焦我市生物医药制造业、新一代电子 信息制造业、先进专用设备制造业、现代食品制造业四个重点细 分行业,遵循“政府引导、企业为主,问题导向、注重实效,试 点先行、示范推广,加强统筹、汇聚资源”的工作原则,搭建一 个衔接政府、企业、服务商的市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 平台汇聚一批具备鲜明行业特色的数字化转型赋能服务商,打造一批“小快轻准”服务产品和解决方案,构建石家庄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体系,推动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,促进数 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,助力现代化、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建设。

(二)工作原则

政府引导、企业为主。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协调和政策引领优 势,营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良好氛围。坚持企业在数字化 转型工作中的主体地位,提升企业信息素养,激发企业内生动力。

问题导向、注重实效。聚焦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中的痛点难 点,切实解决中小企业“不愿转、不敢转、不会转”的问题,围 绕提质、增效、降本、减存、绿色、安全的目标,提升数字化转型服务供给能力,降低转型成本,确保转型取得实效。

试点先行、示范推广。探索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有效模 式,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石家庄经验,因地制宜、循序渐进予 以示范推广,实现“试成一批、带动一片”,放大规模效应、提升政策效能。

加强统筹、汇聚资源。建立市领导牵头、财政和中小企业主 管部门为主体、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,加强部门协调, 发挥政策合力,充分调动政府、社会、市场等多方面力量,引导技术、资金、人才等各类创新资源向中小企业汇聚。

二、 工作目标

充分发挥政府、服务商、科研院所、专家智库等在沟通协调、发展规划、服务指导方面的作用,以试点行业内的规上工业 中小企业为重点,兼顾规下优质中小企业,强化数字化转型服务 资源供给,引导开发集成满足试点行业共性和个性需求的“小快 轻准”产品和解决方案,着力打造数字化改造标杆企业,“以点带面”批量化推动行业内中小企业“看样学样”。

一是增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意识与能力,推动中小企业通 过数字化转型获取发展实效;二是培育一批优质中小企业数字化 转型服务商,遴选一批优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产品;三是 充分凝聚社会各界力量,优化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生态建设;四是规范有序推进试点改造工作,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。

三、 实施内容

(一)进一 步调研明确试点企业

坚持以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为指引,确定试点企业名单。市 工业和信息化局初步拟定各县(市、区)试点企业数量,发布 《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》,各县  (市、区)负责确定每年度的改造企业名单,摸排试点企业的改 造意愿情况。在保证能完成既定改造企业数量目标的前提下,对 现有的拟改造企业从基本情况、数字化转型现状、数字化转型需 求、数字化转型投入等方面进行进一步调研和甄别,遴选出转型 意愿和紧迫性强的中小企业优先开展试点,结合具体实施情况适时对试点企业进行动态更新和调整。

(二)搭建市级数字化赋能平台

依托“石i 企”服务平台,建设市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赋 能平台,凝聚数字化转型服务机构、金融机构、科研院所、智库 单位等各方力量,优化服务供给及各类要素保障,为政府主管部 门提供全流程线上管理,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获取转型资源支 持,促进先进经验与优质产品高质量推广复用。借助平台全流程 跟进转型进度与转型成效,强化试点创建工作的研判统筹,实现 供需互促、提升供需平衡水平,引导技术、资金、人才等各类创新资源向中小企业汇聚。

(三)优化转型服务与创新资源供给

聚焦四个试点行业,按照“优中择优、动态更新”的原则,根据石家庄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赋能服务商遴选标准,征集遴选赋能服务商和服务产品。围绕服务商基本情况、服务细分行 业、业务领域、解决方案和案例情况等,组织专家对参与申报的 服务商及产品进行综合评价,筛选出技术基础好、服务经验丰 富、数字化转型能力强的服务商和服务产品。鼓励服务商围绕试 点行业数字化转型的共性需求和问题,创新服务产品和模式,加速推动行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。

(四)促进供需对接与系统化培训

组织开展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“深度行”、细分行业服务资 源对接会等多种形式的供需对接活动。引导试点企业根据自身需 求对接服务资源,推动服务商为试点企业提供咨询服务、诊断评 估、产品开发、软件应用、人才培训等“一企一策一建议”定制 化转型服务。面向主管部门工作人员、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、中 小企业一线技术人员等关键主体,围绕数字化转型相关技术、管 理、创新等内容,组织开展集中培训、定制化培训、考察调研等 多层次的宣贯培训活动,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意识和能力,确保转型工作按质按时推进。

(五)加强标杆示范与复制推广

围绕数字化改造模式,系统梳理各细分行业试点企业数字化 改造实施情况、基础设施升级情况、数字化转型投入情况等,选 定培育“小灯塔”标杆企业,总结数字化改造过程中的典型经验 和做法。通过平台推送、论坛路演、现场观摩等形式,开展数字化转型样本复制推广活动,营造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良好氛围。迭代优质企业转型经验,总结集成通用性强、效果好的数字 化解决方案,编印《中小企业标杆示范典型案例集》,积极探索跨区域、跨行业复制推广模式,放大政策效果。

(六)促进“链式”转型与创新发展

梳理各行业龙头企业现状,培育具有生态主导力和核心竞争 力的产业链“链主”企业,通过技术、供应链、平台和生态赋 能,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。探索发掘推进“链 式”数字化转型的模式和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路径,打造链式 转型典型案例。鼓励企业新建研发机构、申报专利(软著),持 续加强技术创新、管理创新,提升企业新产品研发能力和产品质量管控水平,引导更多试点企业向“专精特新”方向发展。

(七)推进诊断评测与考核验收

推动试点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水平自评测,鼓励服务商 为试点企业开展系统性、专业性数字化诊断评估工作,摸清企业 数字化转型需求和问题,出具诊断报告并提出转型建议。基于评 估诊断结果及自身转型需求,制定企业转型实施方案。在完成改 造后,依据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等标准模型开展线下数 字化水平等级评测,对企业改造情况以及级别定位进行评测,综合采用线上、线下等多种形式组织验收,开展绩效考核评价。

四、 资金使用安排

(一)重点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改造

1. 企业运用数字化软件产品支出补助。对企业在实施期内软件购买及开发服务支出,按照核定金额的45%标准给予补贴,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。

2. 企业上云用云支出补助。对企业在实施期内产生的上云 用云支出,按照核定金额的60%标准给予补贴,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。

3. 数字化改造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支出补助。对企业 在实施期内购置数采设备支出,按照核定金额的30%标准给予补贴,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万元。

4. 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、人才培训等相关服务支出补助。 对企业在实施期内购买服务支出,按照核定金额的50%标准给予补贴,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万元。

以上奖补资金每家企业累计不超过50万元。

(二)重点奖励转型成效显著的企业

1. “小灯塔”标杆企业奖励。在实施期内,对市级评定的 “小灯塔”标杆企业进行奖补,每家企业一次性给予奖补资金30万元。

2. “链式”中小企业奖励。在实施期内,对通过市级“链 式”企业评定的企业给予 一 次性奖补50万元;对入选国家级“链式”典型案例的企业,另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。

3. 数字化车间及智能工厂奖励。在实施期内,对市级评定 的数字化车间及智能工厂(或数字化水平评定为四级)的试点企业,每家企业一次性给予奖补资金20 万元。

4. 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的试点中小企业奖励。在实施期内, 对市级评定的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的试点企业,每家企业一次性给予奖补资金10万元。

5. 非试点中小企业奖励。在实施期内,对复制推广效果显 著的非试点企业,择优按照核定金额的45%标准给予补贴,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 万元。

(三)开展数字化转型生态建设

在实施期内,支持石家庄市中小企业赋能平台建设;支持中 小企业深度应用石家庄市工业互联网平台以及 SaaS   (软件即服 务)化服务;支持服务商开展“小快轻准”产品开发和推广,对评为市级优秀服务的产品,给予一定的奖励。

五、 推进计划

整体工作分两个阶段实施。

( 一)第 一 阶段(2023年12月 — 2024年12月)

1.2023年12月 — 2024年1月:编制《石家庄市中小企业数  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工作推进方案》,明确工作原则、工作目标、 实施内容、推进计划和保障措施;遴选试点企业、建立服务商与 服务产品资源池、优选赋能服务商、编制数字化赋能平台方案;召开推进工作会议;开展培训、供需对接等支撑性服务。

2 .2024年2月 — 2024年7月:推进首批试点企业的咨询诊 断、转型实施;跟踪试点企业工作进展,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创建“小灯塔”标杆企业、链式典型案例、数字化车间及智能工厂;数字化赋能平台上线运行;开展培训、供需对接等支撑性服务。

3.2024年8月—2024年12月:首批试点企业的验收,遴选 “小灯塔”企业、数字化车间及智能工厂、显著创新企业;评选 优秀服务商及服务产品;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和SaaS  化服务应 用,打造“链式”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模式;梳理总结经验,开展复制推广;开展培训、供需对接等支撑性服务。

(二)第二阶段(2025年1月 — 2025年底)

1.2025年1月—2025年10月:开展2024年度试点工作绩 效评价;全面抓好第二批试点企业的实施、验收、评选等工作,持续开展培训、供需对接、经验总结、复制推广。

2.2025年11—12月:完成整体试点工作绩效评价,总结提炼“石家庄模式”,适时向其他地区推广。

六 、保障措施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

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,市政府分管财政、工业和信 息化的副市长任副组长,市财政局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发展 改革委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市科学技术局、市市场监督管 理局、市数据资源管理局、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、市地方金融 监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以及各县(市、区)政府或管委 会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石家庄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 组,根据工作实际适时调整,负责总体协调调度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,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,两化融合、中小企业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,相关科 室负责同志以及各县(市、区)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主要领导 为成员,具体负责开展工作,推动落实石家庄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具体工作。

(二)加强政策支撑

制定《石家庄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工作推进方 案》《石家庄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 《石家庄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绩效管理办法》《石家庄市中小企 业数字化转型典型链式案例评选方案》《石家庄市中小企业数字 化转型专家组管理办法》等政策以及相关遴选标准文件,构建石  家庄市数字化转型政策支撑体系。加强对中央财政资金、市级配 套资金的管理和监督,统筹各类财政资金的预算、拨付以及绩效 评价。鼓励有条件的县(市、区)设立配套资金,加大对辖区企业支持力度。

(三)健全保障机制

加强政府、企业、服务商、金融机构等相关方的沟通联系, 协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;适时组织召开调度会,及时解决工作推 动中存在的困难问题;加强对各县(市、区)推进情况的跟踪和 管理。通过现场会、培训班、研讨会、信息简报、案例集锦等多  种形式,及时总结推广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 验。组织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改造的绩效考核,综合采用线上、线下、会议等多种验收形式,分批次组织验收,深化推动企业改造自验收和市级试点城市工作总验收,统筹做好终期验收准 备工作,对试点工作整体情况进行绩效评价,评价结果作为国家验收工作重要依据。

(四)汇集资源协作

着重配置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资源,推进建立信息资源共享互 补、快速响应和便捷对接的资源协同机制。引导鼓励服务商、科 研院校、智库单位、行业协会、试点行业龙头及链主企业等面向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开展设备、技术、市场、管理等资源共享, 提高服务资源利用率。鼓励优质专业服务资源跨区域开展服务工 作,构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资源共享、优势互补与服务协同的区 域联动机制。全力打造石家庄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 台,展示试点工作成效,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效。依托平 台,纵向扩展到各县(市、区)、产业园区等重点区域,形成较为完善的“区域十行业”数字化赋能服务能力。

(五)加大人才支撑

优化创新创业生态,加大对数字化转型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支 持力度,提升我市主导产业数字化创新能力。落实《石家庄市人 才绿卡管理办法》《关于高质量建设人才强市的实施意见》《石家 庄市专精特新企业科技特派团工作制度》,围绕中小企业数字化 转型,按需开展数字化转型培训,鼓励企业储备数字化转型人 才;对接企业数字化转型岗位人才需求,帮助企业招引符合条件的数字化转型人才,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。